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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收入陷阱:城镇化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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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收入陷阱:城镇化的障碍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4-03-19 * 浏览 : 0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在千呼万唤后,终于露出庐山真面目。近日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年)》在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城镇住房等方面加强了制度顶层设计。城镇化的核心在人《规划》发展目标也同样聚焦于此。《规划》明确,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理事长陈耀认为《规划》内容强调的目标实际上比较保守,以往城镇化目标一年一个百分点,最近十年可以达到1.3%甚至1.4%,这次的信号意义是在速度的基础上突出城镇化的质量(《每日经济新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镇化率从不到19%涨到了52%,30年的时间平均每年有一个百分点以上的增长。但是从绝对水平看,51%也就是美国上世纪20年代的水平,日本上世纪50年代的水平。从数据上看,中国城镇化率2012年已经超过52%,但实际上按人口统计中农村户籍人口9.3亿来计算,城镇人口仅有4.2亿左右,与城镇化率相比有2.6亿左右的缺口。从这个数据来看,中国城镇化在未来二三十年有巨大的机会。然而,政府推进城镇化的前提是采取的措施必须合理有效。否则,就有可能适得其反,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

  现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仍面临着许多挑战,一方面,城镇化是在较大国土范围内完成的资源在空间分布的优化,但是中国城镇化却难以摆脱行政体制羁绊,突出表现在劳动力流动非常自由,但是相应的权利和福利分配跟不上来。尤其是户籍、土地、社会保障仍属地域化;另一方面,面对大量农村移民涌入城镇,如何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投资,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同时,中国对于人口经济资源在空间的集聚和集中,无论观念、专业知识,还是人才都严重不足。

  近些年,在一些地方,由政府推动的“城镇化运动”轰轰烈烈,走在前列的是如火如荼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在各地常见的做法是:政府以各种名义征用农民手中的承包地及自家宅基地,出让给开发商,搞房地产开发、园区开发,让农民上楼集中居住。往日“听取蛙声一片”的乡村,转瞬间变成“眼前楼群一片”。在“让村民变市民”的口号下,许多农民或被迫或被忽悠住进了楼房,却未享受到市民待遇,且丧失了做农民的一些好处。而偷着乐的,大都是赚得钵满盆满的房地产开发商。对房地产绑架城镇化的现实,许多人表示担忧和质疑,担心目前这种以圈地建房造城为特征的急风暴雨式的“城镇化运动”,会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后患。

  “没有百姓可承受的房价,就没有新城镇化”。在此前一场论坛上,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副司长袁喜禄指出,新城镇化绝不应该走房地产化的道路,尤其是不能高房价化,而必须以“人”为核心,围绕人生存、发展的需求而进行。袁喜禄的观点颇具代表性。城镇化被新一届政府视为“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重要性空前提高。而与此同时,曾经把房地产开发当做城镇化的旧有模式,正在遭到来自各方的批评和警告。

  发达国家的城镇化历程表明,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而且会产生严重的“城市病”和“农村病”。为了纠正城镇化过程中的“市场失灵”,更好地进行市场难以保证的必不可少的城镇规划和城镇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防止或减少“城市病”和“农村病”的发生,更快地实现健康城镇化,中国各级政府采取相应措施主动推进城镇化是必要的。一方面,应预防城镇化走歪路。发达国家主要是在市场的作用下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但是仅靠市场的作用不能保证健康城镇化的实现。真正的城镇化除了需要政府强力引导外,还要靠市场和企业的参与,这才是现代化城镇化的进程。所以在城镇化进程中一定要开放市场,让民间资本参与进来,而不光是政府的投资。另一方面,推进城镇化一定要防止变为房地产化、泡沫化、投机化、财富转移化、贫富差距化。更要防止地方政府以地生财,消灭村庄,迫使农民上楼、农村被城镇化,陷入掠夺式发展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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